“126”精准医疗救助扶贫答疑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5-31 18:23:40浏览量:502

2018年靖江市委、市政府下发了《靖江市乡村振兴八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推广“126”精准医疗救助扶贫模式。我市通过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统筹开展精准医疗救助项目,帮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减少医疗自负费用,实现低收入农户减支目标。靖江市人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

何为“126”?

“1”是建立一套精准医疗保险救助机制。即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确定合作保险公司,为全市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符合条件的精准医疗救助对象办理医疗救助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报销后的自负费用部分按比例进行救助。

“2”是明确两个流程。即门诊、住院就医及救助报销两个流程。

“6”是建立六个库。即政府联合定点医疗机构制定救助对象库、健康档案库、首选药品耗材目录库、首选检查治疗目录库、首选定点医疗机构库、技术合作单位及专家库等六个名录库。

“126”救助对象

(1)“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不含五保户)

(2)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

(3)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救助对象原则上一年度一确认,在年度衔接前完成并经属地审核确认报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126”人员如何办理住院和转院?

(1)办理住院手续:救助对象凭个人身份证、《精准医疗救助卡》就近就地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病情需要入院治疗,凭主治医师出具的《精准医疗救助人员治疗审批单》至定点医院“126精准医疗救助”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2)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优先使用“126精准医疗”目录库中的药品、耗材、检查或治疗。治疗结束后,需先行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保险等报销,对于以上流程报销后的剩余费用方可进入“126精准医疗”扶贫保险范围内进行报销。原则上,救助对象由“126精准医疗”扶贫保险报销的费用由治疗医院垫支,出院时救助对象对垫支费用予以亲笔签名确认,同意保险公司直接转账至垫支医院账户。对于“126精准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剩余费用,由救助对象支付。

(3)转院治疗:救助对象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基层定点医院认可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救助对象因病情等原因,需要转至非定点医院治疗的,必须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征得市扶贫办书面同意,方可享受救助政策;转院就诊者需在出院后先行至医保部门报销,剩余部分按照精准医疗扶贫政策至基层定点医院“126”精准医疗救助专用窗口或中国人寿保险靖江支公司(靖江市骥江路318号)一楼大厅理赔窗口报销。

 

哪些情形不列入精准医疗助范围?

(1)救助对象在保险有效期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2)普通门诊(含门诊慢性病)、急诊的医疗费用;

(3)生育、计划生育及意外伤害的医疗;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冒源及组织源;

(5)新型昂贵的特殊检査:如PET-CT、各类胶囊镜检查等;

(6)超过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收费价格;

(7)对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

(9)应由其他社会或商业保险、第三方责任人支付的费用;

(10)特需服务的费用。

救助对象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救助对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医院未垫付费用者);

(3)救助人员审核表或特殊药品、治疗审批单;

(4)特殊病种门诊病历复印件(报销特殊病门诊费用情形)、出院小结;

(5)发票或发票复印件(需原件留存单位盖章)、费用清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

(6)转诊审批手续(转诊者)、定点医院精准医疗结算单。

实施时间

自2019年 1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热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公司)

95519(24小时)、0523-84815939(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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