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医院恢复预防接种门诊通告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3-4 13:41:42浏览量:1129

根据靖江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自2020年3月5日起,靖江市人民医院恢复预防接种门诊。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接种现场人员大量聚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院预防保健科将通过电话告知原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辖区内的受种者监护人具体接种时间,受种者必须在规定的预约时间段来院接种,超过预约时间的视为作废,重新等候下次预约接种时间。未预约的一律不接待。

二、优先安排可能超过免疫程序时间及相关疫苗延续针次接种;特别优先安排母亲HBsAg阳性的婴儿乙肝疫苗延续剂次接种及24月龄之前儿童的疫苗接种(如乙肝、卡介苗、麻风、麻腮风、脊灰、百白破、13价肺炎、5价轮状等)。

三、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辖区内尚未建立预防接种证的新生儿,可先由一名监护人带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效证件,到防保科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预约确定接种时间后再带新生儿来院接种。

四、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提供真实信息,如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一名受种者限一名陪同人员,受种者(婴幼儿除外)及其陪同人员进出医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接触。

六、受种者或陪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暂缓接种: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14天。

2、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

3、近14天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及外省来靖人员。

4、受种者及其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七、请受种者及其监护人来院后,先至医院南广场西侧120调度中心填写健康申报单,填单完毕从预防接种专用楼道至预防接种门诊。请所有人员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大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八、本门诊已经全部消毒。所有人员在院应注意手卫生,勿乱摸乱触。

九、受种者在接种完毕后必须在留观室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请立即离开接种门诊。接种后要注意看护和观察受种者一般情况,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以便及时对症处理。

十、预防保健科咨询电话:0523—84995039。接种时间:每周一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为成人接种日;每周二至周六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为儿童接种日。

为了所有人的健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接种环境!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感谢理解 积极配合

 

靖江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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