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10-10 16:42:33浏览量:331次
靖江市人民医院医院因药物临床试验基地(GCP)建设需要,现就药物临床试验基地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靖江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基地第三方咨询服务
3.项目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4.项目概况:为医院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建设提供咨询服务:1.协助建立临床药物实验管理体系及工作流程;2.协助对参试人员进行资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3.协助各申报专科主要研究者获得3个以上药物临床试验项目;4.指导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独立的工作场所、独立的临床试验用药房、独立的资料室,以及必要的设备设施设计及建设;5.在合同期内确保至少两个专科获得临床药物试验基地资质。
5.项目预算:约26万元
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7.招标范围:靖江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基地第三方咨询服务,包括1.协助建立临床药物实验管理体系及工作流程;2.协助对参试人员进行资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3.协助各申报专科主要研究者获得3个以上药物临床试验项目;4.指导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独立的工作场所、独立的临床试验用药房、独立的资料室,以及必要的设备设施设计及建设;5.在合同期内确保至少两个专科获得临床药物试验基地资质。
8.项目周期:项目周期为本项目启动至两个专科获得临床药物试验基地资质止,总周期不超过18个月。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提供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咨询服务营业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于2020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到靖江市人民医院一楼药学部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介绍信(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且递交的资料与投标时递交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项目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0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当日投标人自行带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30分(如有变化电话通知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靖江市人民医院
地址: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联系人: 陈宏俊 电话: 0523-84995958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