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4-27 17:12:53浏览量:277次
今年1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苏财金[2021]16号)《关于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上备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金额的通知》后,紫金保险靖江路救网点在泰州路救办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落实总公司路救中心的通知要求,积极向当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主要医疗机构财务部门进行对接,按照文件要求迅速推进电子发票分割备注的具体实施。
对比传统发票,电子发票方便保存、使用发票,随时可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随用随打印,对打印次数没有限制,但对于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垫付的案件存在一定风险,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直接下载打印救助基金垫付的发票。
暨泰州市人民医院在全省首张救助基金电子分割发票成功出具后,靖江市人民医院在泰州路救办、靖江网点的牵头联系下,学习借鉴泰州市人民医院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2021年3月5日,靖江市首张给道路救助基金电子分割发票成功出具,并且票据上备注“紫金救助”(图一),后续该交通事故患者在3月22日出院时,医院在最后一张电子发票中再次备注“道路救助基金支付**元”(图二),此举更加完善,全面落实苏财金[2021]16号文件精神,防范基金追偿风险,以便于公安部门、司法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在处理事故时能够知晓基金垫付事实,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参与处理。
今年是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成立十周年,紫金保险泰州路救办靖江受理网点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时期对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扩大基金救助覆盖面,畅通基金医疗机构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按照新的要求,创新完善新的举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路救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更多政策咨询请关注“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公众微信号)
图一
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