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7-5 17:10:39浏览量:224次
靖江市人民医院骨科病床及双层值班床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招标(//www.klentree.com/list.asp?classid=17,下同)。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骨科病床及双层值班床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5.1万元
3.采购内容: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有关要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17:3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一楼后勤保障部。
领取招标文件应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二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 2021年7月10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2.招标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二楼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靖江市人民医院
2.地 址: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3.联系方式:0523-84995375
4.联 系 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