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衡测试服务询价公告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8-25 8:26:44浏览量:394

根据《江苏省用水条例》、《泰州市节约用水办法》及靖江市水利《关于督促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函》的要求,我院需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服务,现就其所需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预算为4.9万元,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水平衡测试服务

二、项目编号:JJRYHQCG08002

三、采购需求:

A、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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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最高限价4.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B、服务要求:

1、掌握单位用水现状。如水系管网分布情况,各类用水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分布及运转状态,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的定量关系,获取准确的实测数据。

2、对单位用水现状进行合理化分析。依据掌握的资料和获取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评价有关用水技术经济指标,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技术、管理措施和规划。

3、找出单位用水管网和设施的泄漏点,并采取修复措施,堵塞跑、冒、滴、漏。

4、建立用水档案,在水平衡测试工作中,搜集的有关资料,原始记录和实测数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分析和计算,形成一套完整详实的包括有图、表、文字材料在内的用水档案。

5、为制定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量指标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C、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院内

D、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水平衡测试服务,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形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172422290@qq.com

3.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7时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②质疑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③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④提起质疑的日期;

⑤质疑函应加盖法人公章。

七、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14:30

开标时间:2021年9月 1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

八、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九、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投标文件组成、有效期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5、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参照询价函第一条

6、质量承诺函

7、详细的服务体系承诺

8、其它优惠承诺(如有,格式自定)

9、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二)投标文件有效期:

本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

(三)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应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并由投标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2021年9月1日下午14:30之前密封盖章报送到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靖江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如有信息发布及变更,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王先生         

地        址:  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

电        话:  0523-84995899,0523-8499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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