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09-12-16 16:15:55浏览量:406

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医院行风建设进一步好转,提高医院社会满意度和社会形象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泰州市纪委、泰州市卫生局今年在纠正行业不正风方面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人民医院自今年3月被授予“无红包医院”以来,一直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与创建平安医院有机结合,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靖江市人民医院以整体搬迁为契机,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继续推进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确定了“一个目标”,即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将这条主线贯穿活动全过程,精心组织、确保落实。明确“两个重点”,即创建无红包医院和平安医院,切实维护患者切身利益,促进医院行风建设进一步好转,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围绕“三个核心”,即质量、安全、服务,紧紧围绕三个核心开展工作,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增强医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开创医院工作的新局面。

首先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医院结合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在全体医务人员中广泛开展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医院行风等培训学习活动,特别对重要岗位、重点科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文明规范教育,做到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规范行医。把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医院社会满意度的突破口,通过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美化就医环境,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诊疗环境。

二是着力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报纸和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医院对收受“红包”行为的惩处措施;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培植身边拒收“红包”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文明行医、廉洁行医的良好风尚,营造拒收“红包”、“回扣”的浓烈氛围。

三是着力抓好科室责任制的落实。继续推行个人向科室、科室向医院、医院向社会承诺的三级承诺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科主任为创建“无红包医院”第一责任人,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方法到位。在创建活动中,医院还邀请市纪委、市卫生局领导对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进行督查指导,请社会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通过函调、满意度调查、工休座谈会、电话回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反映;对群众投诉事项认真查处,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着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有力地促进我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好的成绩。

四是对个别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缺失,“收红包”“拿回扣”等腐败现象进行严肃整顿。发现收受“红包”者,责令退还,并予以相应金额十倍的处罚。发现一次收受“红包”者,给予警告,全院通报外,予以待岗三至六个月处理;发现二次以上收受“红包”,属情节严重,责令停六个月至一年的执业活动,维持基本生活费。查实收受红包者,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影响一次职称晋升或降聘低一级职称两年,并记入医德医风档案。向患者暗示或索要物品的,或超过24小时红包未退或未上缴医院有关部门的,按收受“红包”论处。查处中发现属于索要、暗示患者送“红包”的,一律以情节严重论处。对中层以上干部设立行风保证金,年终目标责任管理奖金的30%作为行风保证金,如发现并查实其本人或科室人员收受红包,扣除当年度行风保证金。因收受“红包”被除名、辞退或个人主动辞职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本市范围任何医疗卫生单位不得安排其执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违反党纪政纪规定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党纪政纪和相关规定处理。对治理红包问题不力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医院对科室或个人廉洁行医、廉政办事、拒请谢礼,拒收或上交各种礼金、礼品者,或科室满意度调查在95%以上的,年终予以全院通报表扬和100~1000元奖励,并在职称晋升、调资、评先时选优。对难以拒绝的“红包”,统一交至党办,党办进行登记核实,住院病人由党办交到病人住院账户上,门诊病人由党办交到医院财务科。对主动退交红包者,调查属实的,医院将按照退交红包金额的30%奖励。医院收到患者或家属感谢信或锦旗,年终按照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对相关人员实行奖励。院内实行有奖举报,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等额奖励,由收受人承担。

六是进一步内部管理和监督。医院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成立内部督查机构,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信息档案,不定期组织考核考试,并将成绩记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信息档案;建立“廉洁行医”月报告制度和“红包零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按月上报;监督人员随机与出院病人沟通,督查医务人员在拒收“红包”的告知、双向承诺、廉洁自律等服务和制度方面的执行情况;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到位的要进行提醒,提出整改意见,定期通报随访结果和整改措施,对查实违纪违规的实施责任追究。

七是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和评价,切实维护病员合法权益。制定病人联系档案,其中包含病人的基本信息、联系人及通讯地址等;病人联系档案由责任医生在医患沟通的过程中逐项填写,收集归档;经治医师在病员入出院时对病员进行温馨问候,并告知联系电话号码,方便病人进行医疗健康咨询。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病员意见箱,推行工休座谈会制度,定期召开病员及家属座谈会、医患沟通交流研讨会,听取批评、意见、建议,做到及时接待、及时记录、及时整改、及时反馈。每月在门诊和病区发放一次医德医风监督卡制度,由医德医风监督小组成员、患者或家属填写并投放于意见箱。对监督卡进行统计、汇总,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及时上报局行风办;对病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统计分析,凡实名举报的将采取保密措施并及时答复,对投诉不按规定及时处理引起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经查属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纳入对科室、个人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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