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娟律师来院进行《侵权责任法》讲座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10-4-14 8:45:26浏览量:278

为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靖江市医疗集团邀请《百家医院管理工程》专家李惠娟律师于4月9日下午在市人民医院多功能厅作了一场题为“《侵权责任法》与医疗侵权”的法律知识讲座。靖江市医疗集团领导,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共200多人参加了听讲。

李惠娟律师受过医学和法学双重教育,是一位长期从事医疗卫生法律教学、研究、处理各种医疗纠纷案件的著名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师资库成员。担任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医学法律事务部主任,河北医科大学法律顾问,河北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李惠娟律师对《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的11条内容进行逐条剖析,用亲身经历的医疗案件教育医务人员要严格自律,注重人文素质提高;改善服务态度,完善病历质量;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权益,加大医疗纠纷防范力度。她的的授课谈吐风趣幽默,旁征博引,在座的医务人员感同身受,受益匪浅。最后她就如何减少医疗纠纷,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技术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有实用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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