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应知的新冠肺炎防护小知识——就医指导篇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11-29 14:53:37浏览量: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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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防控期间,孕妈妈是否要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应根据孕妈妈具体情况(如孕周、是否有特殊检查等)决定产检时间是否需要适当调整。孕早、中期如确定宫内孕,无阴道出血、腹痛等异常情况,也无特定检查(如系统超声排畸、唐氏筛查、糖尿病筛查等),可与产科医师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但对于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及 28 周以上妊娠晚期孕妇、妊娠过程中出现突发异常状况的孕妇,应及时电话或网络咨询妇产科医生,遵医嘱产检。产检前应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

孕期哪些产检不容错过:

11-13周的NT检查;16-20周左右的唐氏筛查;23周左右的大排畸;24-28周的糖耐量;28周以后每2周产检一次,数好胎动;36周以后每周产检一次,做好胎心监护。

如不能及时来院产检,要注意:

1.数好胎动;

2.如有破水、见红、阵腹痛、胎动异常等异常情况,及时来院就诊。

“黄码”孕妈就医注意事项

1.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及被赋“黄码”孕妇,如有就医需求,请主动联系村(社区),由村(社区)安排转运车辆,专人陪同,“点对点”往返“黄码医院”。

2.如有急救类需求的孕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村(社区)报备,由救护车转运至上述“黄码医院”。病情特别危急时,可就近送至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

3.如有特殊情况,患者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协调解决。

(二)疫情防控期间,孕妈妈出现哪些情况需要尽快就医?

孕妈妈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且本人 14 天内有疫情高发区旅游史、居住史或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应去指定医疗机构尽快就医。此外,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头晕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腹痛腹胀、胎动异常、腹部皮肤及手心脚心瘙痒等)或有分娩征兆(阵发性腹痛或腹胀)时应及时就医。孕妈妈不要因恐惧、担忧而延误就医,就医时应做好防护。

(三)如需到医院就医,孕妈妈如何做好自我防护?

1.需要就医时,应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避免集中候诊,尽量缩短就医时间。

2.外出就医时,应充分做好个人防护。离开家后孕妈妈和陪同人在途中应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接触他人,保持一米线距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远离痰迹。注意防寒保暖,避免感冒;随身携带免洗手液或消毒湿巾,保持手卫生。

3.到医院时,应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如果孕妇有发热的情兄,建议直接先到发热门诊就诊,遵医嘱进行下一步检查建议。

4.在医院就诊期间,孕妈妈和陪同人均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后,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手消毒之前不要接触口、鼻、眼。与其他人尽可能保持 1 米以上的距离。尽量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

5.离开医院后,要尽早清洗双手。回家后要妥善处理口罩,及时更换衣物,洗手洗脸。

(四)疫情期间,产后 42 天复查怎么办?

对于孕期及分娩期正常、且产后没有发生异常情况的产妇,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咨询医生,产后复查时间可适当延后。如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未恢复者(如高血压、重度贫血、心脏病等),应及时、规范的进行产后复查,以便了解疾病恢复情况,并及时处理。产后 42 天内如出现发热、腹痛、阴道大量出血等情况,应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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