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11-12-29 10:45:16浏览量:64次
日前,紫金保险靖江道路救助基金受理点成功追回基金垫付款19866元,这是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追偿工作全面启动后的靖江首笔追偿款。
9月19日19时许,许宏春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沿江公路靖江市西来镇焦港大桥北侧路段时与张素英驾驶的人力三轮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张素英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由于二轮摩托未投保交强险,肇事者许宏春处于昏迷状态,肇事者家属对受害者方不予理睬不肯支付任何费用,受害者家庭贫困无力支付抢救费用,交警向受理点提出救助申请垫付19866元。
根据道路救助基金追偿工作要求,靖江受理专员向伤者及家属明确告知垫付后应按规定偿还基金垫付款。此后受理专员紧跟案情进展,密切与事故处理交警保持联系,跟踪案件处理情况。经反复协调,受害人家属在得到赔偿后第一时间通知靖江受理点,将垫付金偿还。
该笔案件垫付款的成功追偿,大大提升了靖江受理点和交警人员的信心,随着基金追偿工作的良好开端,靖江受理点和靖江交巡警大队将积极启动追偿工作,全面实现基金垫付与追偿工作的双轮驱动,确保我省道路救助基金实现良性循环,最大限度的发挥基金的社会救助功能。
(紫金保险泰州路救办靖江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