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4-24 14:35:43浏览量:152次
1.招标条件
靖江市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已开始启动,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院内
(2)设计周期及进度要求:
①方案设计:5日历天;
②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3)最高限价:7万
2.2设计内容
(1)初步设计:平面图设计、外立面设计
(2)深化设计:经甲方确认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设计院及项目负责人均有类似规模设计经验等。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25日—4月3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至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基建办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如法定代表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信证书、信用中国查询;(3)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人民医院
地 址:靖江市中洲东路221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23-8499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