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5-6 17:48:50浏览量:1715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除护士1、护士3、医学影像科2、放疗科、数据管理科、后勤保障科1、后勤保障科2、社区岗位外,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须为普通高校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内);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卫技岗位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靖江本市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在编内、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靖江市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邮箱:jjcph@sina.cn。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8:30—5月20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9日8:30—5月20日16:3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5月9日8:30—5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5月9日8:30—5月21日16:30。

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靖江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靖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照片框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是否签约的网签页面截图);

其他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在学信网查询下载),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签约的网签页面截图)以及档案托管证明;

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签名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靖江市人民医院负责。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靖江市人民医院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使用。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体检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靖江市人民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靖江市人民医院予以确认。因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靖江市人民医院提出专业添加书面申请,靖江市人民医院和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经靖江市人社局复审同意后,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以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靖江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由靖江市人民医院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00 -12:00,逾期不予改报名。

(三)资格复审

1.《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靖江市人民医院在发放《准考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加面试的顺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29日8:30—10:00,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除护士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其余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在报名时未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社会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就业协议)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靖江市人民医院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人民医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靖江市人民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靖江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4995951(靖江市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

0523-89180553(中共靖江市卫健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jingjiang.gov.cn)

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

(//www.klentree.com)

附件:1.《靖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靖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靖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2 靖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靖江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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