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7-29 14:41:45浏览量:135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院外餐饮服务筛选项目
2.内容:为提高我院职工对后勤服务满意度,为职工用餐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选择,医院决定面向社会邀请餐饮门店为我院职工提供送餐服务。
3.餐饮服务门店数量:5家
二、餐饮门店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未有食品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3.门店距离人民医院直线距离2km内。
三、餐饮门店的服务要求
1.职工通过院内点餐平台点餐,使用餐券支付后生成订单,餐饮门店收到短信通知后,为我院职工提供送餐服务,在规定时间内送至院内指定地点,如不能及时提供服务需及时告知订餐人并退单。
2.餐饮门店提供的菜肴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格控制食品的粗、细加工及烹饪、售卖过程的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卫生、包装盒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绝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回收的、非食用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3.餐饮门店在点餐系统平台菜品的价格、份量必须与其门店保持一致,如店内菜品、价格发生变化必须及时至点餐系统商户端进行维护。
4.餐饮门店向医院职工提供的菜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餐饮门店须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应责任。
5.餐饮门店主动接受医院管理部门监督,餐饮门店应认真听取院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并及时改进,积极提高服务质量,接到医院职工投诉24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若连续三次收到同类投诉的,院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6.餐饮门店不得将职工餐补兑换为充值卡、购物券、现金,一经发现,院方将立即终止合作。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签订合同前,餐饮门店需向医院缴纳平台服务器租用费用、接口费用及平台维护费2000元。
9.年度合作结束后,餐饮门店需向院方缴纳订单短信费用(0.05元/条),具体金额按照订单数量结算。
10.餐饮门店须具有足够的送餐、沟通及异常情况处理能力。
四、餐饮门店选择流程
1.接收餐饮门店报名;
2.抽取职工代表进行资质审核。若报名餐饮门店>8家,先由职工代表投票选定8家餐饮门店进入第二轮筛选。若报名餐饮门店≤8家,直接进入第二轮筛选。
3.由工会及后勤保障科派代表至各门店现场踏勘,拍摄门店环境、后厨环境、菜品、原材料、菜单、优惠方案等照片,作为第二轮筛选的展示材料。
4.抽取职工代表进行第二轮筛选,根据踏勘代表至各餐饮门店获取的材料进行选择,投票选定最终入围的5家餐饮门店。
五、餐饮门店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7:00(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含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近三年未有食品安全事故及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承诺函至行政楼一楼后勤保障科报名。
六、筛选及踏勘时间
1.第一轮筛选时间:2024年8月6日 14:00(北京时间)
2.第二轮筛选时间:2024年8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筛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靖江市人民医院
电 话:0523-84995899
联系人: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