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9-11 9:18:20浏览量:103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RYHQ2024GK022
2.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电梯配件更换项目
3.预算金额:149000 元
4.采购内容:外科楼3号电梯变频器、8号电梯主机曳引机更换,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必须至现场进行踏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合);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2021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③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交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以上材料为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企业基本情况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电梯)且具有C级(含)以上电梯维修(或在2019年6月1日以后新取(换)资质证书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单位需自行勘探现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行政楼一楼后勤保障科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5: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4日 15: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二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靖江市人民医院
电 话:0523-84995899
联系人:李老师